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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馮蓮花

    我是1996年有幸得法的,修煉了法輪功後,身體健康,以前身體的病疼全好了,道德昇華了,改正了以前不好的、不正確的、壞的習慣(如打牌、抽煙、說髒話),鄰里之間友好、家庭和睦,處處以“真、善、忍”要求自己,精神愉快,生活快樂,嚴格要求自己在各方面做一個好人。自從1999年7.20後,江氏邪惡集團迫害法輪功,街居委會經常來家騷擾,要我到居委會“學習”,其實是看誣蔑法輪功的材料和報紙。我當時跟他們辯駁說:“我下崗這多年你們不管,煉個功你們要管,法輪功這麼好,教人做好人,你們要管,我不去學,不去居委會學習。”書記無話可說就走了,這次拒絕後,派出所重點要抓我,派出所惡警揚言非要把我抓進洗腦班進行迫害。 2002年元月底,管段戶籍和防暴隊晚上八點鐘私闖到我家搜家、辱罵、威脅,沒有搜到他們想搜到的東西,就走了,到晚上12點派出所所長和戶籍又來家中要帶我走,被我愛人抵制不准帶人,沒帶成。第二天“610”主任帶6人到我家,要抓人到洗腦班被我和愛人抵制住了,沒有帶成。2003年4月份,管段戶籍和“610”負責人早上9點鐘闖進我家,強行把我帶到洗腦班,我在洗腦班受盡了折磨、辱罵、威脅,強迫看誣蔑大法的錄像帶和圖片,在高壓下,自己沒做好,沒守住心性,做了對不起大法和師父的事,寫了“認識”。這是不該做的事,今後要加倍努力,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1月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/27/65900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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