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翠英 我因上訪被抓,被非法關押40多天。因有私心和執著,說了一個“不煉了”,才放我回家。這是我修煉路上的污點。為此聲明作廢。堅修大法。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1月1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/27/65900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