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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蘭英 2000年6月因兒子上京護法被非法拘押後,迫於想減輕對兒子的迫害,違心地在家人(不是修煉人)寫的“保證書”上簽字。現已認識到這是錯誤的,我十分後悔。對此我嚴正聲明,以前所說、所寫、所作“不煉功”的保證,一律作廢。今後要堅修大法緊隨師,勇猛精進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4月2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5/5/1067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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