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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鐘秉艷 我於1999年12月去北京上訪被當地公安押回送往拘留所拘留,如不寫“保證書”將連續拘留,迫於壓力我違心地寫了“保證書”,現我認識到這是配合了邪惡的錯誤行為。我嚴正聲明,以前所做、所說、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統統作廢。堅修大法,決不動搖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5月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5/5/1067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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