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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士琴 自1999年7月20日以來,大法被迫害,由於邪惡的迫害,在派出所、大隊幹部“不讓進京上訪、不讓煉功,如果進京上訪就罰款4000元或以家人的工資擔保”的“條約”上簽了字,做了對不起大法和師父的一些事,現在聲明作廢。今後決心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2月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2/6643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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