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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桂蘭 自99年7.20以來,我寫過兩次“保證書”,第一次是7.20以後不久,公司讓寫保證書,當時因對這個問題的嚴肅性認識不足,就稀裡糊塗寫了一份。第二次是在2000年6月份去北京上訪,在天安門廣場被惡警強行抓捕,送回縣公安局,非法拘留五十多天,後在公安人員和家人的軟硬兼施、威逼誘騙下,違心地寫了“保證書”,被罰款兩千餘元,然後取保候審,走出了看守所。我這樣做,實質上是向邪惡勢力妥協,也說明自己學法不深,心性不高,關鍵時刻背叛了大法,背叛了偉大的師父,每當想起此事悔恨不已,痛苦萬分。我決心刻苦修煉,做師父的真修弟子,緊跟師父正法進程,無論在任何環境中都堅修大法,決不動心。以前所寫“保證書”全部作廢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12月3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3/6645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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