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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崔桂月 我今年62歲。96年年末開始煉法輪功。因學法不深,2002年被當地公安迫害寫了“保證書”,摁了手印,違心的做了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,給大法抹了黑。通過學法和與同修交流才認識到自己的行為不符合法,真是悔恨莫及。特此聲明以前寫的“保證書”及不符合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今後要以法為師,堅修大法,跟上師父正法進程,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,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1月1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3/6645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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