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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玉霞 我95年12月得遇大法,疑難病症不翼而飛,身心受益很大。99年邪惡迫害後,讓我寫“悔過書”,我沒寫,後來他們代我寫讓我按手印,我順從了。我很後悔,給大法造成了損失,對師父不敬。聲明按的手印作廢。我決心緊跟師尊正法進程,絕不回頭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1月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3/6645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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