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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伍麟 我2001年1月被便衣公安劫持並被抄家,由於不願放棄修煉大法而被非法刑事拘留三個月,隨後又被投入勞教所(3年)。在勞教所期間,由於自己對正法修煉認識不足,被邪悟鑽了空子,落入邪惡的圈套,寫了“材料”,給大法抹了黑,另一方面也縱容、助長了邪惡的囂張氣焰,這是自己正法修煉路上犯的一次嚴重錯誤,在此鄭重聲明在勞教所寫的所有“材料”作廢。堅定地走正、走好正法修煉的路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2月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4/6655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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