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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蘭振寰

    本人曾經上北京護法,向世人講清真相──法輪大法是正法,是教化人向善、是修煉,不是邪教。在京護法時,99年底被邪惡之徒非法拘押。由於當時沒有正悟,迫於壓力、威脅,我違心地寫了所謂“不煉功”的保證書。現已認識到這是錯誤的,我十分後悔。對此我嚴正聲明,以前所說、所寫、所作“不煉功”的保證,一律作廢。修煉者蘭振寰一如既往,堅修大法心不動,在今後的護法、正法中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事情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1年4月29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5/5/1067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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