聲明人:蔡志
被迫按的“手印”全部作廢。隨師正法心不變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
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
聲明日期:2003年12月19日
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4/6655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