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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鄭志美 我96年得法,身心受益極大。可是99年4.25後,在邪惡的高壓下寫了“保證書”。現聲明作廢。今後重新做好一個大法弟子該做的三件事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元月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6/6671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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