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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大法學員、孫翠華

    我於2001年8月31日在同修家被派出所非法綁架,關進看守所,在被非法關押的兩個月中,由於身心受到嚴重摧殘,身體每況愈下,聽力下降,便秘等。就是這樣,它們還是於10月31日將我和另幾個同修判兩年勞教,關進勞教所之後,把我和兩位同修關進小號裡共四個多月,九間小號關的全是同修,每隔一段時間就要調號,除了盥洗,整天關在號子裡,漸漸的,我承受不住了,接受了舊勢力的安排,寫了所謂的“悔過書”,給自己的修煉道路留下了污點,寫了之後立即放出小號,自己立即意識到錯了,當即我就向管教要回我寫的東西,它不給,我仍舊被拘禁關小號,2002年4月初,同兩個吸毒犯人關在一起,在這段時間,我的身體越來越差也越來越痛苦,邪惡又一次迫害我,逼長時間做燈泡,逼看污蔑大法的電視,逼寫“悔過書”,我痛苦到極點,覺得自己都這樣了,師父不會再管我了,可同修不斷幫助、鼓勵我說。很多事情使感到確實是這樣,如耳朵流膿沒多久就好了,一次發燒,也沒打針吃藥第二天全好了。現在我完全清醒了,我要聽師父的話,做好三件事,兌現史前洪願。聲明“悔過書”作廢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2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2月6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7/66828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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