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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屠長富 我在2002年6月到別人家找活干時,被派出所發現說我們兩個人聚眾鬧事(中國的法律有兩個人在一起算聚眾鬧事的條款嗎?),被非法拘留了45天,又判了一年半勞教。在勞教所我受盡了非人的折磨,不接受洗腦就不讓睡覺,給你往腦子裡灌輸一些不能接受的東西,在各種迫害下,我寫過一些不該寫的“保證”、和做過一些不該做的事,想起來真是後悔,對不起大法,對不起老師,特此聲明我以前所寫的一些東西全部作廢。今後我要加快實修,跟上正法進程,圓滿隨師還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1月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7/6682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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