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
   
網站導航

  • 實事報導
  • 真相資料
  • 修煉
  • 技術參考
  • 專題







  • 首頁 > 實事報導 > 嚴正聲明 > 名單

    聲明

    聲明人:羅淼記

    2001年正月18日晚七點多鐘,我在去功友家的路上被“610”警察非法綁架,關進看守所43天,之後又進洗腦班一個多月,並強行要去我家3000多元。“610警察”這種肆意踐踏公民的人身權利、違反國家憲法的罪惡行徑使我的身心和家庭受到了極大的傷害。在洗腦班上我所有違反大法的言論聲明全部作廢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3年11月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7/66828.html

    關於我們     聯繫我們
    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