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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傅曉紅 1999年12月只因雙腳踏上天安門廣場,就被作為“擾亂社會治安”強行遣送回當地,區公安分局和派出所向我家屬要錢,卻謊稱錢是我問另一功友借的,在親情和派出所的壓力下,我違心地寫了一篇違背大法的“認識”;2000年7月的敏感日子中,我被無故軟禁,為了擺脫派出所和街道的糾纏,用人的狡猾心理寫了“目前不去北京”之類的話,現聲明作廢。其它所有違背大法的言行作廢。剷除邪惡強加給大法的一切謊言。雖然一切都是不情願,但正是自己的執著才被邪魔鑽了空子。今後我要真正溶於法中,做一個真正的大法粒子,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3月2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5/5/1067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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