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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秀華 由於我學法不深,又有怕心和情字的干擾,曾經在派出所警察的威逼下,在所謂的“五不准”的“保證書”上簽了字。為了怕影響孩子的前途,還做了一些配合他們的言行。這些事我一直覺得不符合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行為,是符合了舊勢力的安排,是有根本的執著沒去。現在我嚴正聲明,自99年7.20以後,所說、所寫一切不符合“真、善、忍”宇宙大法的言論全部作廢。今後我要加倍彌補自己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對得起師父,對得起大法弟子的稱號,正念正行,更加努力做好三件事,全面否定舊勢力的安排,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,一修到底,肩負起大法弟子的偉大使命!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2月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8/6693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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