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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祝民 1999年7.20之後,在邪惡勢力面前,違心地向邪惡勢力交出了大法書籍、手抄法輪大法書。2001年1月,被非法綁架到看守所,因為情和怕心在邪惡壓力下寫了“悔過書”等。通過學法和看《明慧網》資料後,意識到這是被舊勢力迫害所造成的。現在發表嚴正聲明:我過去所做的有損害大法及師父的語言和行為全部作廢。今後倍加努力,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大事,緊隨師父正法,走完正法之路,返本歸真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1月3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8/6693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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