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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鐘太秀 2003年10月國慶節前幾天,鄉治安隊和鎮政府來了幾個人到我家,寫了一張紙條讓我在上面簽字。由於我怕心重,怕把我抓走,就違心地在上面簽了字。他們拿到我的簽字向上級邀功請賞。我意識到我做了一個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,給大法造成了非常負面的影響,對不起師父。現特此嚴正聲明:我所簽的字全部作廢!我要加緊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元月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8/6693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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