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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敏霞 我在2003年10月在商場購物時被惡警懷疑做大法真象,被惡警強行綁架到市看守所、拘留所,又送到洗腦班。在邪惡迫害下,做出背叛大法、背叛了師父的醜事,給大法造成了很大損失。今後要按照師父安排修煉的路走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要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2月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8/6693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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