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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鳳榮 我是1996年初得法的,通過修煉身心都發生了很大的變化。2002年在證實大法講清真像的過程中,遭到邪惡三番五次的抓捕,在家人承受不住的情況下,我丈夫寫了“悔過書”,並簽了我的名字,現在認識到同樣起了破壞大法的作用,助長了邪惡,痛恨自己當初沒有堅決制止,配合了邪惡,後悔不已,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師父。在此嚴正聲明:我丈夫所說、所寫的一切作廢。任何人也代替不了我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2月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9/6702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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