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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朱愛仙 在2000年2月份,從炮製天安門自焚慘案出台後,全國各地邪惡“610辦”就瘋狂地出動,對大法弟子進行抄家、強制辦洗腦班進行種種迫害。我當地鎮政府、公安局,直屬單位負責人七、八個一夥就來到我家威脅要我去洗腦班,從此我怕心起來了。就把師父的一張大照片沒保管好燒掉了。燒後自己又後悔莫及,明知犯了天大的罪過,對師父最大的不忠不敬。在2003年9月22日,由地區邪惡“610辦”指意縣邪惡“610辦”對我又進行迫害,要寫一份“悔過書”。他們叫了位公安惡警寫著一張“悔過書”,非要我抄一份,我一迷惑就抄了一份,幹下了背信自己良心的大錯事。今天特此嚴正聲明這份“悔過書”完全徹底作廢。在2002年6月22日∼25日幾天裡,由××縣公安惡警抓到我追查傳師父經文之事,我出賣了兩個同修,在此,我慚愧地向被出賣的兩個同修賠禮贖罪。我決心往後堅持修大法心不動,再不能走錯一步,一定要珍惜已得恆古難遇的正法弟子的機緣,每天要抓緊做好師尊交代的學法、發正念、講真像這三件事,將功贖罪,實修彌補,勇猛精進,實現自己史前大願,對得起自己所負責任應該救度的眾生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2月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11/6715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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