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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桃英 在壓力、迫害、強制洗腦過程中,因心性差、悟性低、執著心多,被迫走了“揭批”形式。“揭批”中我說過一些模稜兩可、似是而非的話,對大法聲譽、大法弟子形象造成負面不良影響;又先後兩次被強制抄寫所謂“決裂、保證書”並簽寫名字,在正念不足中做了對不起大法與師父、對不起同修與自己的事。痛悔中我發此聲明,所說、所做過的與大法不相符合的一切作廢。我要走正今後的路,跟上正法進程,不折不扣“了洪願”,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2月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11/6715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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