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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程淑玉 我於2003年7月份,因正念不足被惡人檢舉讓派出所非法抓走,家人受到牽連,承受很大壓力,被迫從家中拿去4000元才放人。之後惡人聲張還要將我們送去教養,無奈我們被迫流離失所二個多月,惡人又向家人要3000元錢,它們一次又一次地到家中騷擾,在年三十又到家中非法把我們帶走,強迫寫“悔過”,我簽了字,做了對不起師父與大法的事,給修煉的路上留下了污點。但我永遠不會改變對大法的心,並嚴正聲明:我所做的一切對大法抹黑的事及所謂的洗腦全部作廢。並堅修大法到底,加倍彌補給大法帶來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2月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11/6715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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