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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國中 在2001年我被抓到鄉里進行非法審訊,讓我罵老師、罵大法,我不配合它們,就被它們連打三個晚上,最後它們用電線擰的繩子十幾個一齊打,把我打死過去。渾身沒一處好地方,就又把我送進拘留所。因我學法不深,就寫了“四書”,給師父和大法抹了黑,染了污點走了極端。經學法和看《明慧》文章,知道自己沒走好大法的路,所以我嚴正聲明我寫的“四書”作廢。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1月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13/6735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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