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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東旭 由於自己以前學法不深,對法認識不足,存在的執著心很多,在證實法的過程中沒有走好,給自己留下了污點。我嚴正聲明:從2002年6月份以後,在公檢法所謂的“材料”上,所有的簽字、手印等全部作廢!努力完成大法賦予的歷史使命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1月1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13/6735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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