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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張春香

    2000年3月份,正是邪惡猖獗之時,我所在單位公安處、保衛科、廠長、工段長把正在工作中的我強行拉送到看守所,非法行政拘留15天。到期它們把我接回廠公安處辦公室,哄騙,強逼叫我寫“保證”。軟磨了好長時間,雙方都不說話,時間一長,我人心就出來了,我不是怕它們對我怎麼樣,只是在監獄裡半個月沒洗澡,身上很髒,很不舒服,就想趕緊洗個澡。心�堸吨F這一念,身上馬上就奇癢無比。心想:我現在也不想去北京,那暫時就簽個字,完全把大法拋到腦後,就在這樣人心驅使下,為了洗個澡簽了字。我對它們說:暫時簽字可以,可我首先聲明:我簽字有效期就是三天,過三天就失效,就作廢。去北京上訪,這是法律允許的,我想去就去我甚麼時候想到外面煉功就到外面煉,我到誰家串門誰也無權干涉。它們趕緊說:行——行。後來回想起來就後悔,就感到可悲,無地自容,為甚麼關鍵時刻沒有把法擺到第一位,為了自己的一點私利和邪惡討價還價。這一切都是為私為我為目的的。法是嚴肅的,我自知做一個大法弟子不應該這樣,就在同年8月份,單位它們又接到上級指示,對修煉法輪功的人要抓進戒毒所洗腦班進行非法迫害,它們又把我非法抓去強行洗腦。有了上一次的教訓,我不能再犯錯誤,從法理上徹底認清了它們的邪惡目的,堅定大法,任何事都干擾阻礙不了我堅定大法這顆心。通過師尊的點化、幫助,我堂堂正正地從洗腦班走了出來。今天回想起來,雖然當時口頭向它們聲明簽字作廢。但是大法是嚴肅的,在此嚴正聲明:在邪惡環境下對大法不利的東西一律作廢。按照師尊的要求,做好三件事,堂堂正正、金剛不破,從本性上真正做到堅修到底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2月9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14/6741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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