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曹濟堂 2003年9月2日,我和妻子在家,當時妻子在學法,突然闖進4、5個惡警,把我妻子綁架到區公安局國保大隊。妻子不配合邪惡,被送入洗腦班,因不接受洗腦,同月26日被送至勞教所,非法判勞教2年。我於9月5日也被他們強行綁架到區公安局國保大隊,身上的錢700餘元,《經文》被搜走,到公安局他們打我,還罵師父。我求了師父,一個惡警打了我一下就手疼,一個小時才好。後來他們把我送到看守所,先後被提審5次,在第三次提審時,我沒有守住心性,說出了兩位同修的名字,還寫出了“悔過書”。在看守所期間,惡警們還勒索我的孩子一萬元,孩子在親屬的幫助下交了錢,他們才把我放出來。現在我聲明:我在看守所寫的“悔過書”作廢。全面否定邪惡舊勢力的安排,堅定的維護大法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12月2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14/67419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