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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玉春 我由於學法不精進,在所謂“法制教育班”(實為洗腦班)裡說了、寫了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話,給大法帶來很大損失,現在我在《明慧網》上嚴正聲明:我過去說的、寫的那些話全部作廢。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洗刷個人的污點,精進實修,不辜負師父的慈悲救度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12月3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14/6741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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