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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肖桂芝 99年7.20,我上北京上訪證實大法被抓,送回原地派出所。警察讓這些大法學員簽名、保證。自己由於學法不深,有怕心、有私心。這是對法的不堅定,給大法帶來損失,我們應該否定舊勢力的安排。現在我嚴正聲明,以前我背離大法的所作所為全部作廢。跟上師父正法進程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1月1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14/6741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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