聲明人:谷新芳
以前做過對大法不利的事和說過不利的話,本人聲明全部作廢。
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
聲明日期:2001年4月
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5/6/1070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