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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崔立賢

    我於96年得法,得法後,我懂得了許多做人的道理,師父教我們用善心對待每一個人,做一個道德高尚的人,修出一個慈悲的心。1999年7月20日,邪惡開始迫害法輪功,我深知按“真、善、忍”去做沒有錯,是做人的一個真理,我就去了北京上訪,想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,讓國家政府從正面來瞭解我們,我們是世界上最好的好人,不違反國家政府任何法律。從北京回來以後,就直接把我送到當地派出所,到派出所,非讓我寫“保證書和決裂書”才讓我回家,當時我學法不深,認識不到,在他們的強迫下寫了“保證書”。回家後,他們還不算完,讓我把書交上來,多次來騷擾我,怕我不在家又去上訪,怕丟了他們的官職,一天晚上,來了幾個人讓我去派出所,到那之後,他們說,怕我上訪,讓我交押金3000元,再寫“保證書”,才放人回家,由於我認識不上去,又有怕心和各種壓力,我又一次違心的寫了“保證書”,又交了3000元押金,當我認識上來後,我真是後悔極了,所以,我在此聲明我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不能給大法抹黑,不再配合它們,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2月10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15/6753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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