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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周金梅 我於2002年2月28日被惡警從家中綁架,並抄了我的家,秘密關押3天,不讓家人知曉。3天內,惡警輪班審訊,白天黑夜不讓睡覺,並向家人索要3000元錢。非法拘留一個月後,又強行送往勞教所洗腦。由於自己學法不深,正念不足,加上自己的怕心和情的干擾,被邪惡鑽了空子,做了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,寫了對不起師父、對不起大法的東西,造成不好的影響。特聲明全部作廢。今後,我要加倍彌補,加強學法,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師父講的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2月1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15/6753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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