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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嘉民 我是一名退休幹部,1996年有幸得法,2000年因證實法被當地政府非法勞教3年。由於邪惡勢力的迫害和自己的邪悟,寫了對師父不敬和違背大法的東西,現在我已經清醒地認識到那是錯誤的!在此我嚴正聲明:以往所寫的凡是不符合大法的東西一律作廢!法輪大法好!我一定堅修大法,緊跟師父,做好正法時期大法弟子該做的三件事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1月2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15/6753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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