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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高英華

    我60歲,從98年2月開始學大法,在99年7月21日,在為大法進京上訪的路上被抓,把我和其他同修送到派出所關著,不寫“保證”不讓回家,當時由於自己學法不深,幾天後我為了回家就違心的寫了“保證”,回家後我學法煉功,過了幾天我就找到派出所管片民警聲明我寫的“保證”作廢。我要堅修大法。並向片警洪法。現在我才明白我應該在明慧網上聲明我要堅修大法,我違心寫的“保證”作廢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1月8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16/6759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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