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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趙宏安 我因修煉法輪功於2000年6月27日被政府非法把我送往看守所整一個月,又被非法判三年勞教。在勞教所洗腦班邪惡的壓力下,在情的驅使下,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“材料”,如寫“三書”之類的東西統統聲明作廢。我一定加倍努力跟上正法進程,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元月2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16/6759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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