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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素蘭 我是從99年3月底學法的。學法前身體多病:肺氣腫、肺結核等病。家中一切瑣事都由愛人一人擔當。自從學法後所有的病都好了。在學法時每逢看書全書的每一個字都是金光耀眼的。在99年7.20後,江××為了自己的私利迫害大法弟子,不叫學法煉功。我想:我是老師救度了我,使我身體健康。再說:從古到今這麼好的大法是千年不遇、萬年不遇的好功法,我得到了這是不幸中的萬幸。為了大法可以犧牲一切,大法是不可放棄呀!2002年10月15日早晨天還不算亮,公安干警從夢中把我弄醒,把家弄了個底朝天,並追問:大法書和學法資料哪�堥茠滿H我沒有回答。當天就把我們都銬到了縣公安局,跟我們要了1000元錢,也不知甚麼錢?而後又到法院,共住了三夜,一夜就要500元,三夜共要2000元。又沒床,就在凳子上。與此同時家中的一切人,還有公安干警們都在問我:還煉不煉功了?由於自己心中把握不住,又加上家中的親人和公安局的人威嚇,寫了“保證書”,寫了以後自己又後悔得不行。說的是只要寫了保證就放人,可是按規定治安拘留15天,不但不放人又加30天共45天。在45天裡共勒索人民幣一萬零五百元。雖然交錢也不放人,只好再寫“保證”,這樣就又寫了“保證”。“保證”我是寫了,可是不是出於本心。現在我在這裡嚴正聲明:以前所說、所寫的不符合大法的言、行全部作廢!今後堅定修煉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!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10月1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17/6770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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