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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李淑全

    我今年64歲,98年喜得大法,多種疾病神奇消失。學法煉功13天,來了已絕多年的例假。身心都很健康。為了證實大法,2000年底去北京說句“法輪大法好”,後受到許多迫害。在天安門廣場,警察叫我們站住,叫我們罵老師,由於我們不罵就被抓到派出所,身上的橫幅和錢被搜走,由於人多,錢多得用麻袋裝。連一個四歲的小弟子也不放過,被脫光了搜身。不許我們吃飯,喝水,上廁所。非法關了6天,送回當地關2天(交了一百元伙食費),又送本地看守所關了100天。這期間每天聽誹謗大法的宣傳,威脅要判刑,勞教……。由於對師父正法和個人修煉認識不足,擔心老伴承受不住,由監裡的犯人代寫了“三不”保證。雖然是在高壓下違心寫的,也是給大法抹黑,對不起師父,對不起大法,在此嚴正聲明所寫作廢。加倍彌補,跟上師父正法進程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2月16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17/6770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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