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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莉 我自1997年7.20以來,因向當地市政府反映情況而被非法拘留七天,與同修交流時被告發又非法拘留三個月,2000年10月進京上訪時被非法判刑一年半,之後被強行送入洗腦班洗腦,2003年再次被非法判刑,在壓力下寫下了“三書”。我現在嚴正聲明在高壓下所說、所寫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律作廢。堅修大法決不動搖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2月1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17/6770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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