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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路彩霞 我在大法遭到迫害時,真假不辨,對法認識不深,沒有把握好。關鍵時,對大法和師父產生懷疑,以至造成大錯,在壓力下,寫下了“三不保證”等。現在醒悟後,感到非常後悔,現聲明寫的那一切都作廢。從今後要繼續好好煉功,跟上正法進程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2月1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17/6770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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