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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韓桂榮、矯明岳 在2002年10月份的一天,我給孩子辦身份證和相應證件在派出所蓋章。事後,派出所民警到我家,當時我想他來幹甚麼?後來他就開口問我:你上午給誰辦的身份證。我說給孩子辦的。他說我以為給你愛人辦的(因為我倆在當地派出所掛名),隨後又問我倆還煉不煉了?當時我倆不加思索的隨口說“不煉了”,當時我倆就意識到話說錯了,沒想到這句話的嚴重後果。直到近日有些“症狀”,我倆找原因,想起了兩年前的一件事,我倆同時意識到這件事應該聲明。特此聲明所說的話一切作廢。珍惜修煉機緣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2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2月1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18/6785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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