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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孫艷秋 我今年53歲。99年7.20以後在邪惡的迫害下,自己主意識不清的情況下,寫了“保證書”,做了對不起師父,對不起大法的事,犯下了不可饒恕的罪過,現在嚴正聲明我以前寫過“保證書”及所填過表,簽過字,或他人代寫的全部作廢。重新回到師父身邊來,做好師父讓我們做好的三件事,彌補我給大法造成的嚴重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1月1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18/6785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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