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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趙淑梅、孫錫祖 我在2000年11份,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期間,由於自己學法不深,對法認識不足,執著心太重,對法沒做到正信,在惡警的逼迫下,在家人不明真像的情況下,家人替我寫了“保證”。這是違心的,不是我自願的。因此我嚴正聲明所寫的“保證”作廢。現在我認識到作為一個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的歷史使命,就是要證實法,救度眾生,所以我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2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2月1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18/6785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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