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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熙國 在99年的時候,我所在單位的負責人叫我在預先寫好的“保證書”上簽字,不簽字就送到邪惡的洗腦班。由於自己學法不深,有嚴重的怕心,配合了邪惡,做了不該做的錯事。我嚴正聲明,以前簽的字作廢。我決心重新回到修煉法輪大法的道路上來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2月1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18/6785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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