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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煥芝 我是97年得法的,因發真像材料被邪惡迫害,我聲明被迫害時所說、所寫的所有對大法與師父的不敬言行全部作廢。我要堅修“真善忍”大法,緊跟師父正法進程,救度更多的眾生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1月1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18/6785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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