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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張豐周

    我61歲,98年得法。98年元月我兒子打工,得到一本書《悉尼講法》,春節回來把書給我看。當時我因患冠心病、心絞痛正在住院治療,花了很多錢,療效並不好,並且隨時都有生命危險。當我看完一遍書之後,我覺得心臟部位像風吹一樣,非常舒服,病情也減輕許多,我知道這是一本寶書,98年8月我和兒子找到煉功點,同修們熱心教我煉功,給我天書《轉法輪》,又介紹了我們當地煉功點,從此我走上了修煉法輪大法的道路。99年7月22號晚上12點左右,我鄉派出所找到我,叫我到派出所去,並且把師父的寶書和錄音帶都收走了。第二天所長跟我談話讓我寫“保證”,當時我認識到功法很好,這是對我的考驗,說甚麼我也不寫保證,後來所長看我不寫,讓我的兒子幫我寫了“保證”,讓我回家了,回來以後我還是照常學法、煉功、修心性。我想大法受到破壞,師父受到誹謗,我要去北京上訪,給大法討個公道,還師父清白。就在2000年2月25日和我市十幾名同修去北京上訪,證實大法好,剛到天安門廣場,就被惡警們抓捕押回我市,送進看守所,當時我不配合邪惡的要求,我說我們沒有錯,我們是按照“真、善、忍”做人,沒有錯,就開始絕食抗議。到第七天邪惡怕我生命有危險給我輸液、打針。剛扎上,來通知說兒女們給辦了取保候審,讓我回家。回來後才知道交了5000元押金,還說如果再進京押金全部沒收。還有我從北京押回在公安局院內,身上帶890元,被派出所一個姓吳的干警掏走860元。我回家後,派出所的惡警叫我兒子監控我,不讓我出門,晚上大門鎖上,叫我住在二樓上。並且每天派出所的惡警們來電話問我在家沒有。我就發了一念,還去北京證實法。到天安門廣場煉了一會兒功,就被惡警抓捕,押回本地看守所。家�堣H被派出所威逼並被罰款4500元。這次我還是和上次一樣以絕食抗議。惡警偽善和我談話,又叫家人以情來動我的心。這些辦法都沒有達到他們的目的。有個惡警是個管號的,出來大發雷霆,揚言他來治我,給我灌食。第一次灌食用竹木筷子撬開,都無濟於事,我把筷子都咬斷了。他就更發火了,又叫了幾個包夾犯人,拿來了鐵棍,鐵起子撬我的牙,結果把我中間的下牙撬掉兩個,上牙撬的鬆動,後來他看我的下牙掉了,有個空子,他就拿了一個鐵鉤子,從孔處把我的嘴鉤開灌食。因為食物裡放了大量的鹽,當時就嘔吐出來。就這樣給我折騰到第八天,由於我學法不深,沒有堅定的意志,我妥協了。一年後,我被非法判刑三年,我要求上訴,結果無效。到監號後,因我學法不深,有根本執著,被邪惡鑽了空子,寫了“三書”,背叛了師父,背叛了大法,回想起來我對不起師父,深感內疚。我於2003年2月釋放。回到家,學了師父新經文,我知道我走了彎路,師父慈悲,師父沒有放棄我。我要緊跟師父正法進程,認真做好三件事,加倍彌補,不辜負師父慈悲苦度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2月18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19/67930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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