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潤香 因學法不深,在法理上認識不清,不能在佛法修煉中勇猛精進,所以在街道簽了不該簽的字(三日後向街道聲明作廢),給大法抹了黑,並破壞了大法,給同修造成壓力。我決心爬起來、加倍彌補,保持清醒,走好最後的分分秒秒,在正法路上,救度一切可救度的生命;做好師尊告訴我們做好的三件事,溶於法中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2月1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19/67930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