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宋寬 2000年春節去北京證實大法,而被非法拘留45天,期間曾被提審、毒打。由於對法悟的不深,沒用大法弟子的正信、正念抵制邪惡的迫害,違心地在收監表上按了手印、簽了名,無知地配合了邪惡的安排迫害。給自己修煉大法的路上留下了污點,在此嚴正聲明作廢。在今後的正法修煉路上走正,要勇猛精進,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12月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19/67930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