聲明人:王有忠、王春蘋、孫靈芝
我以前所寫的違背大法的東西一律作廢。
本聲明包含人數:3 名
聲明日期:2001年4月
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5/6/1070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