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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秀雲 99年4月25日我與同修去北京反映情況。99年7月20日以後,單位領導掌握了情況,找我談話,並叫我寫“保證”,在沒有任何壓力下,我就寫了“保證書”。寫了以後我一直堅持學法、煉功和做好師父讓我們做的三件事,我認為寫“保證”是在蒙領導。一直沒有把寫“保證書”當作是自己修煉中的一個污點,直到今天看了《明慧網》同修的一篇文章“對自己負責,同時也要對他人負責”我才悟到我寫的“保證書”是順應了邪惡,是向邪惡低了頭。我是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,要緊跟師父,堅信師父,助師正法,救度眾生。特此聲明,我所寫的“保證書”作廢。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2月1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2/20/6806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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